擔憂都成真!菸害防制法四大隱憂,如今全浮現
《菸害防制法》歷經5次的朝野黨團協商,終於在112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。由170個家長、教育、醫事、社福、健康促進團體組成的「台灣拒菸聯盟」當時就修法結果發出聲明,含淚接受並表達通過條文內藏4大隱憂,包括一、「應依立院決議直接明文禁止所有加味菸品,而非授權衛福部公告」;二、「菸盒印製50%警示圖文過小且無素面包裝」;三、「不當使用誤導性『健康風險評估』一詞,應以『指定菸品上市審查』取代」;以及四、「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」;同時對一禁(電子煙)一開(加熱菸)會產生的亂象與管理不易表達擔憂。
菸害防制新法上路2年,預料中的問題一一浮現。「台灣拒菸聯盟」除持續監督與倡議,在3月4日行政院提出修法預告之際,盼再修法能一步到位、終結亂象,確實執法,以保障國人健康。
>>菸害防制修法完成三讀 台灣拒菸聯盟:含淚接受,持續監督!!
>>太報《菸害防制法》三讀!拒菸團體「含淚接受」 批條文藏四大隱憂
《菸害防制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今(12日)完成三讀通過,確定「一禁一管(禁電子煙,管加熱菸)」原則,民團對此表示「含淚接受」,會持續監督政府,並指出修法結果有4大漏洞隱憂。
《菸防法》經歷5次朝野協商今終達成共識,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,170個家長、教育、醫事、社福、健康促進團體組成的「台灣拒菸聯盟」就修法結果發出聲明,認為與聯盟堅持的四大訴求仍有明顯落差,包括「菸盒印製85%警示圖文」、「禁止所有加味菸品」、「菸品上市審查」取代「健康風險評估」以及「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」,除了表示遺憾,但表示會持續監督政府,並提醒通過條文之內藏4大隱憂。
台灣拒菸聯盟批評,「菸盒印製85%警示圖文」修法砍到50%,但已有122個國家執行50%以上的菸品包裝警示圖文,台灣只是從倒數第4變成倒數第15名;「禁止所有加味菸品」從「禁止花香、果香、巧克力、薄荷等口味菸品」改為「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」,疑成為開放薄荷菸的後門。
台灣拒菸聯盟也指出,最終雖然有爭取到「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」,但國健署採用繁瑣的逐條列管,質疑只做半套;此外,修法使用「健康風險評估」,而非「菸品上市審查」,疑為誤導性文字,恐成為台灣日後菸害防制的一大隱憂。
台灣拒菸聯盟強調,感謝林為洲、林奕華、吳玉琴及陳椒華委員阻擋「加熱菸載具應視3C產品管理」,讓加熱菸載具未來無法進行廣告、宣傳、自動販賣、網購郵購、開架展示,也限制購買年齡,並強調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暗藏許多漏洞,為了保護國人及下一代的健康,聯盟必將繼續且更小心翼翼的監督政府確實執法,並繼續爭取訴求,以防止新型菸品危害的下一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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